偷天換日!女子高價物裝低價箱內遭送法辦 – 焦點時報

偷天換日!女子高價物裝低價箱內遭送法辦

【記者何權璋/台中報導】

臺中市1名吳姓女子(27歲)7月14日及18日2度利用偷天換日的手法,將高單價之物品裝入低價商品之紙箱內結帳,讓店員陷於錯誤,掃描紙箱上之條碼,僅用不到千元騙取近2萬元之商品,女子還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最終仍遭警方揪出函送法辦。

嫌疑人用機車載送贓物之畫面。(記者何權璋翻攝)嫌疑人用機車載送贓物之畫面。(記者何權璋翻攝)
嫌疑人用機車載送贓物之畫面。(記者何權璋翻攝)

7月19日臺中市東區1家大賣場店長向警方報案,指稱其14日盤點時發現短少2台按摩墊共價值15,960元,又於18日發現短少飲料36瓶、餅乾2罐及面膜3盒,共價值3,231元,連日的慘重損失讓店家不堪其擾。

偷天換日。(記者何權璋翻攝)
偷天換日。(記者何權璋翻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接獲報案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經調查發現該2起案件均由同一女子所為,14日上午這名女子進入賣場,將高單價之按摩器裝入低價之4層櫃紙箱內,讓店員掃描4層櫃之條碼,成功用799元騙取2台按摩墊共價值15,960元;18日吳女又食髓知味,利用相同手法將2大箱礦泉水換成飲料、餅乾及面膜等物品,卻僅結帳2箱礦泉水的價格。警方過濾資料後掌握女子身分,20日下午循線到吳女住處外埋伏,吳女見警方找上門十分訝異,但自知難逃法網只好坦承犯案。

偷天換日。(記者何權璋翻攝)
偷天換日。(記者何權璋翻攝)

吳女表示無法自制才詐取店家財物,東西全都原封不動放在家裡,自行拿出讓警方查扣並發還店家,吳女更大方分享犯案手法,表示絕不能將商品直接放在包包帶出賣場,否則一定會被查獲,讓警方不禁感嘆這是什麼神邏輯!警方於偵詢筆錄後依詐欺及竊盜罪嫌將吳女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