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連假祭祖掃墓 城警交管措施
【記者吳旻高、湖明嬛/金門報導】
為維護清明連續假期掃墓活動順利進行,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規劃於金城公墓、金山公墓及烈嶼鄉民眾公墓執行周邊道路交通疏導管制措施、停車秩序及清明節旅臺返鄉輸運,將於109年4月2至5日,每日8時起至16時止實施交通管制,以因應民眾掃墓祭祖活動可能帶來之人潮與車潮,維護道路之行車順暢及人車安全,並呼籲前往掃墓民眾及行經該路段之駕駛人配合員警之指揮疏導。
上開活動交通疏導管制措施如下:
一、金城公墓疏導管制原則:
(一)4月2-5日每日8時起至16時止,汽機車依現有公墓周邊所劃設之停車格位停放,若停滿之後,由伯玉路駛來之車輛則沿盤果路往金門酒廠方向順向單邊停車至公墓口;由桃園路口駛來之車輛則由盤果路公墓路口開始停放至桃園路紅綠燈前十公尺處。
(二)車輛(含汽機車)一律禁止進入公墓園區內。
二、金山公墓及殯葬管理所疏導管制原則:
(一) 4月2-5日每日8時起至16時止,汽機車依納骨塔、殯葬管理所及公墓周邊所劃設之停車格位停放,若停滿之後,開放金門酒廠往后湖方向順向單邊停車。
(二)東湖路段殯葬管理所周邊停車格位有限,需引導車輛至殯儀館內停放,並由館區內員工協助引導停車,納骨塔前路段以不停放車輛為原則。
(三)車輛(含汽機車)一律禁止進入公墓墓園區內。
三、烈嶼鄉民眾公墓疏導管制原則:
(一) 4月2-5日每日8時起至16時止,汽機車依現有公墓周邊所劃設之停車格位停放,若停滿之後,則開放南塘往公墓方向單邊順向停車。
(二)車輛(含汽機車)一律禁止進入公墓墓園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