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車撞倒機車引發骨牌效應 駕駛聲稱沒感覺 – 焦點時報

倒車撞倒機車引發骨牌效應 駕駛聲稱沒感覺

【記者白信東/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於日前,接獲一件交通事故案件,廖姓(男、75年次)機車車主、吳姓(女70年次)機車車主、林姓(男72年次)自小客車主陸續向警方報案,均稱自己的車輛在南區高工路391號前被撞。車主要前往開車時,發現兩輛機車均倒地,還壓到後方的自小客車,大家面面相覷,只能先向警方報案。幸虧路人目擊這一切,將車輛被撞情形告知他們,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著手調閱監視器,很快就掌握到是劉姓(女62年次)駕駛人駕駛汽車,倒車準備駛離時撞到後方車輛,便請劉姓駕駛人到案說明。

倒車撞倒機車引發骨牌效應 駕駛聲稱沒感覺。(記者白信東翻攝)
倒車撞倒機車引發骨牌效應 駕駛聲稱沒感覺。(記者白信東翻攝)

女到案時稱自己當時在事故地點倒車,全然不知自己有撞上車輛,警方對比監視器畫面,從影像中清晰可見,劉姓駕駛在路旁倒車時,未注意後方機車的距離,導致擦撞上後方廖姓車主機車,撞倒後另一部機車也隨之傾倒,再撞擊至後方汽車,可見撞擊力道並不一般,劉姓車主卻說都不知情而直接駛離,難怪讓人無法接受。警方依規定舉發劉姓駕駛的逃逸行為,被撞車主也再三感謝警方的認真辦案。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劉姓駕駛因故擦撞上路旁車輛,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肇事雖無人受傷,劉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該逃逸之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