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精神還是話術治國? 軍公教退休金爭議核心?

(焦點時報/鄒志中報導) 台灣對法治制度的信任要開始崩解了嗎?台灣關於軍公教退休金的長期爭議,其核心早已超越了財務分配的層面,演變成為一場對國家制度信任基礎的嚴峻考驗。這場辯論的本質,關乎契約精神、依法治國的原則,以及政府是否能信守其對公民的長期承諾。前立委游毓蘭(舊名葉毓蘭)的觀點——「軍公教退休金」是「延遲給付的薪資」,而非是「福利金」或「恩給款」——之所以引起廣泛的共鳴,正是因為它直指了一個被刻意模糊的核心事實:「軍公教退休金」並非政府單方面的施予,而是國家與公務人員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性承諾」。
當前的問題焦點不在於是否需要改革,而在於:一項立法改革,能否以「政策需要」為名,可以恣意「溯及既往」地否定國家曾經簽訂過的契約與既得權益?以及,能否讓「政治話術」凌駕於穩固的法治基礎之上?
退休金的法律定性:報酬,而非社會福利
從法理和制度設計的角度來看,「軍公教退休金」與一般社會救助或重分配型福利的性質截然不同。它的本質體現了國家與公務人員之間的「對價關係」:
1. 較低現薪的交換: 公務人員接受相對市場而言較低的現行薪資,以換取職業的穩定性,並接受一系列高度的義務性限制(如:忠誠義務、政治中立…等)。
2. 延遲給付的承諾: 「軍公教退休金」是這份職業契約中,國家承諾在特定條件下必須履行的、累積性的未來報酬。
3. 既已工作的對價: 這筆資金是公務人員「已經工作所換來的」,絕非「政府好心的恩賜款」。
如果一個國家可以單方面否認這種對價關係,將其定性為可以隨時收回的「福利」,其所動搖的不僅是特定族群的經濟利益,而是整個國家契約概念的有效性與公共制度的信用基礎。
權利與恩惠的敘事戰:話術如何消耗制度信用
將「軍公教退休金」刻意操作為「福利」或「恩給」,是政治敘事上的一種策略性轉移。
一旦「軍公教退休金」被貼上「政府施捨」的標籤,後續的輿論建構就能順理成章地導向:「你拿太多」、「你擁有不該有的特權」、「你應當感恩政府的慷慨」。透過這種道德化的操作,任何對調整的反對意見都會被定位為「貪婪」或「阻礙改革」。
然而,若正確定義為「延遲給付的薪資」,任何追溯性的、單方面的大幅調整,都將立即面臨嚴重的憲法問題:這構成對《憲法》保障下的既有財產權與信賴保護原則的侵害。
話術的目的清晰可見:將公民應得的「權利」改寫為政府可以隨意授予或剝奪的「恩惠」,從而合理化對既有承諾的片面違約。

改革的紅線:法治國原則與信賴保護
無庸置疑,面對少子化、高齡化帶來的財政壓力,年金制度需要與時俱進的調整。但民主法治國家的改革必須遵守明確的底線,特別是在處理涉及公民財產權的議題時:
1. 不得溯及既往: 改革可以影響未來的給付,但原則上不得否定在法律生效前,公民基於舊法所累積的「既得權益」。
2. 遵守信賴保護原則:公民基於對現行法規的合理信賴而投入數十年職涯,國家承諾不應被政治氣候輕易推翻。
3. 維持比例原則: 任何變動必須在手段與目的之間達成平衡,不得對受影響者造成過度的、不合理的負擔。
當制度的基礎變成「今天國會的多數,明天就能推翻你過去數十年的契約承諾」,受害者將不只是軍公教退休人員。這種「多數暴力凌駕法治」的模式一旦確立,今天可以砍「軍公教退休金」,明天就可能以「社會公平」為由調整勞保給付,後天則可能動搖所有基於法律保障的財產權。
核心問題從來不是「你是不是特定群體」,而是:我們是否活在一個國家信用高於一切的法治國家?
銓敘部行政拖延:比砍更傷憲政秩序
近期立法院通過「停砍」法案,但行政部門卻以「系統重算需時半年」為由,繼續依舊制給付,這一事件的嚴重性遠超出了技術範疇。
這不僅是一個效率或算術問題,而是一個憲政秩序問題。
根據三權分立的精神,行政機關負有執行立法機關通過法案的義務。如果行政機關可以恣意運用程序性或技術性的拖延,達到實質上否決或延宕立法意志的效果,這形同於:
1. 行政權對立法權的實質侵害: 讓行政部門的便利性凌駕於國會代表的民意決議之上。
2. 對依法行政原則的衝擊: 依法行政的核心要求是「必須立刻依法執行」,而非「準備好了才執行」。
這種動輒以「技術性障礙」來實質阻卻法律已生效的行為,嚴重侵蝕了公眾對國家機關運作的信任,並為未來行政部門拖延或規避法定義務樹立了最危險的先例。
民眾黨指出,軍公教年金改革已滿七年,不但激化了社會的對立,對節省的公帑也沒有顯著效果,加上近年高物價衝擊生活,軍公教和勞工沒人過得更好,一同邁向了「均貧」。民進黨政府失信於軍公教,更對不起全民。
民眾黨表示,2018年蔡英文總統說「年金破產將成歷史名詞」,看似為了大義請求軍公教共體時艱;七年後銓敘部卻打臉「未達理想目標」,由於已不再有新人提撥退休金注入舊制退撫基金,且基金自營績效持續低落,若不及早撥補,或另規劃可持續性財源,恐提前4年破產。
民眾黨說,公教人員年改2018年7月起開始施行至2024年底,軍公教年改推動以來,估算僅節省約3,000億元可挹注退撫基金。其中包括公、教、軍人員年改節省經費,以及國軍每年配合精簡政策挹注的100億元。但是對比政府動輒就編列近2.5兆元的特別預算,更加深相對的剝奪感,再加上物價高漲、壽命延長,軍公教人員集體陷入「退休焦慮」、士氣不振。不只一般人報考國考的意願降低,60歲以上公務員的佔比也逐年增加。政府應考量整體經濟、薪資、物價水準,調升待遇和退撫制度,也做為帶動民間企業加薪的領頭羊。
軍公教人員的苦,民眾黨團都知道,早在2021年就提出《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8條修法,民眾黨團要求「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納入全國性公務人員協會代表,得以傳達基層聲音,也能確實了解政府調薪的考量。
真正的軍公教年金改革應當公開合理且公平,讓有人因此更好,並且補償權益受減損的族群,而非以錯誤政策加深不同族群對立、社會越改越差。政府必須徹底檢討年改制度,透過稅制撥補或其他手段避免虧損擴大,修法更要納入基層代表意見,並設立調薪機制,務實保障軍公教權益,重拾公務人員士氣和榮譽感。

這場爭議真正考驗國家的信用存款
這場「軍公教退休金」爭議,最終考驗的絕非軍公教團體有沒有特權,而是以下根本性議題:
國家是否還承認契約精神?
國家是否還願意尊重並保障既有財產權?
國家在道德話術與法律原則之間,會選擇哪一個作為施政基礎?
當政府開始用情緒化的道德敘事,取代嚴謹的法律界線與制度原則時,最終被消耗殆盡的,是全體社會對國家信用的「存款」。
一個只會系統性消耗制度信任的國家,無論推動多麼雄心勃勃的改革,其執行的基礎都會因缺乏信賴而變得脆弱不穩,最終只會讓台灣社會陷入更深的混亂與對立。維護國家的信用與法治原則,才是確保國家任何改革的成功,未來能夠長治久安,昌盛繁榮的唯一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