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園鄉長候選人洪千芸為父親挺身而出 提告捍衛清白還乾淨選戰 – 焦點時報

芬園鄉長候選人洪千芸為父親挺身而出 提告捍衛清白還乾淨選戰

【焦點時報/記者林明佑報導】彰化芬園鄉前鄉長洪慶章及鄉長候選人洪千芸在律師陪同下,1日前往彰化地檢署按鈴提告現任芬園鄉長林世明,散播不實謠言、意圖使人不當選及毀謗,洪千芸說,父親前鄉長洪慶章任內積極推動第二納骨塔興建工程,然而林世明一上任立即停工,更直接把責任推到父親身上,並在公開場合不時散布錯誤訊息,難道沒有抹黑造謠就不會選舉,因此今天站出來提告捍衛清白。

芬園鄉長候選人洪千芸鄉代表示,林世明在公開場合,不時散布錯誤訊息,一個納骨塔案件罰「廠商」55萬的資料,可以斷章取義成135萬,還變成是罰「芬園鄉公所」,更指稱是我父親前鄉長洪慶章的錯誤政策,導致公所挨罰,而事實上,公文中清楚提到所有「廠商」的責任歸屬,而林世明卻到處抹黑,種種作為都掩蓋不了他能力不足,無法蓋好納骨塔的事實。

芬園鄉前鄉長洪慶章說,林世明為了選舉散布不實謠言,針對納骨塔工程是在他任內發包,當時環保署罰鍰其實是罰55萬,是因為廠商為讓先人能盡早入住,在未取得全部土地就提早開工,被依違反環評被勒令停工,還被罰款,事實上是裁罰廠商並非公所,也並非135萬罰鍰,因此特別到彰化地檢署按鈴提告,希望司法能夠給還給他清白。

對此,芬園鄉長林世明表示,納骨塔興辦環評區內水保工程於107年發包並開工,而遭縣政府5項事由罰款而停工。依環評承諾,必須將聯外道路完成後才可興建納骨塔主體工程!僅合法申請納骨塔主體建照,但聯外道路未完成、道路工程用地未取得等問題沒有完全排除之前,仍無法合法開工,冒然開工只能再被罰!

林世明說,工程設計錯誤係指六米聯外道路用地設計超出徵收部分,為既存問題之一,而縣府裁罰之事由業已述明係開工時之錯誤,並非其所指工程設計錯誤、建照白辦等理由導致公所被罰款。

林世明指出,108年現公所團隊即發現整體案件存在多處流程待補正,如聯外道路工程所需用地未取得,原設計錯誤致超過徵收用地、聯外道路未完成等既存問題,已於108年至110年逐一逐步拆解!

林世明說,聯外道路正在施工中,完工後接下來就是納骨塔主體建築工程的開工!對於其未充分瞭解實際完整情形,由片段資料拼湊並對本人進行不實指控,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