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0年度地籍圖重測結果於10月27日開始辦理公告 – 焦點時報

臺南市110年度地籍圖重測結果於10月27日開始辦理公告


【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武報導】
臺南市政府109年度重測工作成績榮獲全國第一,本(110)年度優先選擇中西區、安南區、東區、佳里區及永康區等精華地區,及鹽水區、玉井區、麻豆區、官田區、七股區、新市區、歸仁區等已發展或即將快速發展之地區辦理地籍圖重測,共計辦理土地24,840筆,面積2,974公頃,並於10月27日至11月26日辦理重測結果公告,市長黃偉哲提醒重測土地所有權人踴躍前往閱覽結果確保自身權益。明年度也將有增加重測筆數,加速辦理地籍圖重測。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陳淑美局長表示,經數值法辦理地籍圖重測後之界址點均有坐標值,往後民眾申請辦理土地鑑界、指定建築線或核發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地籍圖重測後,不再有地籍測量成果與都市計畫樁位不符之情形,也可以按實際面積核課賦稅及計算徵收補償費。陳淑美局長另指出,地籍圖重測除可以有效釐整地籍資料、節省所有權人申請鑑界費用負擔外,於重測期間可一併清理地籍,清理後若發現未登記土地,地籍圖重測後即登記為國有,110年度共清理出246筆未登記土地,可有效利用及活化土地。

地政局再次提醒土地所有權人重測結果公告期間(110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可攜帶重測結果通知書及身分證至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設置公告場所閱覽重測結果(公告場及重測地段可掃描通知上QRcode)或上網至「重測便民服務查詢系統」(網址為:https://cris-nlsc.moi.gov.tw)查詢重測結果。公告期滿地政事務所即依公告結果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並於12月起陸續通知所有權人換發土地權狀,屆時請所有權人依地政事務所通知時間前往換狀。若民眾對重測結果有疑義,得於公告期間內,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繳納複丈費,聲請異議複丈(地籍調查時未到場指界除外)。

另有少數土地因指界爭議未解決,陸續由地政機關排定時間辦理調處,收到調處會議通知單的所有權人務必親自或委託他人前往指定地點參加會議,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圖/地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