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匯錢需負法律責任 長榮警和行員攔阻詐騙
〔焦點時報/記者呂昭德報導〕巷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警員陳昱安日前擔服10-12時轄區金融機構安全巡守勤務時接獲通報文化路兆豐銀行嘉義分行行員發現銀行服務櫃台處有一位男子,疑似接到詐騙訊息,到銀行臨櫃欲匯出美金款項到境外,陳員接獲通知後趕抵銀行。
陳員於進入大廳就發現服務櫃檯處行員正與該疑似遭詐騙男子提問,陳員遂加入與男子關心了解,得知46歲張姓男子在尚未前來銀行前,即接收到以中文簡體字傳送的電子郵件,郵件內容提示張民必須要盡快匯款處理他本人的國際包裹,但在接收包裹前,需要張民先匯款該包裹運送郵寄及物品費用美金1,000元到提供指定帳戶才能順利取貨,若不依照指示恐需付法律責任。
張民於接收到此詐騙訊息而心慌的依照指示,趕赴銀行臨櫃欲辦理匯出款項到接收訊息所提供詐騙帳戶,經銀行辦事員提問察覺有異而通報警方到場查處;在警方與銀行行員把上網查詢到的資訊內容與張民告知解說分辯真假,讓張民現場聽完警方細心攔阻解說冷靜思考後,才終於打消了執意欲將款項匯出國外念頭,成功攔阻守護住其積蓄存款免於遭受詐騙得逞,獲張民於準備步出銀行大廳離開時直道稱感謝警方與銀行人員的及時攔阻才能夠保住辛苦積蓄免於遭受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