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消防安全! 中市消防局辦大樓火災搶救訓練
【記者林志強/台中報導】
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健康,台中市政府消防局持續強化消防人員搶救災害各項技能,日前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於豐原都會假期大樓實施搶救演練暨組合訓練,演練高樓建築物發生火災時,如何正確且及時搶救。消防局強調,唯有透過不斷演練及防災整備,提升應變處置能力,才能在災害發生時,降低災損。
消防局表示,演練情境設定起火處在豐原都會假期大樓A棟三樓,消防局接獲火災通報後,立即出動第一大隊、豐原、豐南、神岡、潭子、大雅及頭家厝分隊各式救災車輛,共9車38人前往,轄區豐原分隊到場,依現場位置、建築物結構及周邊救災動線、水源位置等狀況,策定搶救計畫並繪製甲(乙)種搶救圖,預擬各種狀況及處置腹案,實施火災搶救指揮作業推演,並進行實地搶救演練。
演練項目包含消防車輛佈署、抵達現場處置作為、消防水源的掌握及選擇、人命救助及搜索、雲梯車升梯操作防護、救災人員的安全管制和回報機制、人員受困的呼救及快速救援小組救援、遇閃(爆)燃的緊急撤離作業、人員的裝備清點等,演練過程逼真、嚴謹,在各單位相互配合下順利完成。
消防局第一大隊表示,豐原區建築樓層達16層以上,或高度達50公尺以上的高樓建築物共有6處,其特性為火災發生時濃煙密佈、內部高溫、延燒迅速、逃生不易、搶救困難等,唯有透過平時不斷演練及防災整備,才能確保民眾、消防人員安全。
消防局也提醒民眾,逃生通道勿堆放雜物,避免妨礙救災及逃生動向;安全門保持常閉狀態,防止火災時濃煙往梯間流竄;發生火災時,應立即示警,並遵循火災應變原則「小火快逃、濃煙關門」;火災時勿搭乘電梯,平時應注意用火用電安全,以確保人員及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