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喔~開徵109年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 – 焦點時報

注意喔~開徵109年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

【記者張越安/台中報導】

本(109)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將於7月開徵,繳費期間自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籲請車輛所有人按時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豐原監理站站長許國良表示,109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已於6月下旬陸續寄出,車主收到繳費單可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若車主沒有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亦可利用四大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主證號及車號,即時查詢、補單與繳費。

為避免因工作或搬家無法收到繳納通知書,並響應政府節能減碳環保政策,許國良鼓勵民眾申辦省時又便利的汽燃費電子繳款單或約定轉帳扣繳汽燃費。公路總局也舉辦相關抽獎活動,只要於指定期限前曾申辦(或新申辦)電子繳款單或委託轉帳代繳,並於7月開徵期完成繳納或成功扣款者,皆可參加抽獎活動,不須另外登錄,將由公路總局自繳納汽燃費紀錄中自動挑檔符合參加資格者,透過電腦隨機抽選。詳情請上公路總局網站(網址 https://www.thb.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