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用路人權益 確保行的安全
【記者蔡宗武/臺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順暢,確保用路人權益,各所持續編排勤務針對所轄府前路、成功路、民生路、民族路、中華西路、海安路暨古蹟觀光景點、火車站周邊等路段加強交通稽查勸導取締工作,以確保用路人行的安全。
警方籲請民眾依規定停放車輛,切勿隨意違規停車,民眾若於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等造成道路障礙之情事,除責令行為人排除障礙外,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將持續加強各類交通違規執法取締,同時亦對轄區易肇事及壅塞路段加強巡邏暨交通疏導整理工作,籲請民眾勿因一時方便而影響用路人權益,以免屆時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