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拖吊改公營,取締違停沒有不一樣
【記者蔡宗武/臺南報導】
臺南市委外民營拖吊場-東仁拖吊場及中北拖吊場,於今年4月14日契約期滿,經市府調整行政分工,東區違規拖吊於4月15日起由警察局公辦拖吊場負責,北區、中西區及仁德區由市府交通局辦理委外招標中,因此4月15日起東區及仁德區違規拖吊作業暫由警察局永康拖吊場負責;中西區及北區違規拖吊作業則由警察局南區拖吊場負責。
目前南市警察局公辦拖吊場計有新營、永康、南區三場,今年將增加東區拖吊場,屆時亦將同步增加執勤員警、拖吊車司機及收費員,並採購4輛拖吊車,強化違規拖吊能量。
市長黃偉哲表示,重大違停將造成車流阻塞及視線死角,繼而亦衍生交通事故,因此,責請警察局全力加強執法取締,以維市民行車及用路安全。市警局局長周幼偉亦表示,於此銜接階段,為維護交通秩序,警察局將強力執法,不因拖吊民場變成公場而有所差異,另外也呼籲駕駛朋友,違規停車除了會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外,所面臨的風險不僅是警察開單或車輛被拖吊的罰款而已,真正嚴重的是,若駕駛人不小心撞到或閃避違停車輛因而導致受傷或死亡,違停駕駛仍須負擔刑事責任。駕駛人千萬別再有「我只是暫停一下而已,沒關係」的心態了。
經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月至3月取締重大違規停車(如併排違規停車、路口10公尺紅線違停、人行道違規停車、占用公車停等區違停等違規態樣)已舉發4萬9,585件,平均每天都有550個駕駛人因違規而收到罰單,為了自己的荷包,也為了行車安全,駕駛人不要再違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