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自109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
【記者吳旻高、湖明嬛/金門報導】
內政部於109年3月3日公告,109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申請日期自109年4月1日起至109年4月24日止,金門縣政府民政處提醒本縣有意願申請服替代役之83年次至90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應儘速至內政部役政署「109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https://www.nca.gov.tw/sugsys/)提出申請。
依內政部公告,83年次至90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倘未具以下限制要件,即可提出申請服替代役,於國內服勤役期為6個月,國外服勤為10個月,本次預計錄取員額3,246名:
1、83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
2、申請役男需無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09年6月30日前消滅者,得提出申請)。
3、役男須無各類(役)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不予許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或限制服一般替代役類(役)別條件。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本次申請期間自109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09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申請程序需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109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役別機關(役別機關經選定送出系統後即不得更改);登入個人基本資料後,由役男將身分證文件及相關專長證照影本,於截止申請(109年4月24日)前,以掛號郵寄內政部役政署(54071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始完成申請手續(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收件後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申請人數倘超過預計錄取員額,內政部役政署將於109年5月22日(星期五)辦理抽籤作業,經核定以專長條件服指定役別機關之役男,依申請時間先後序號及機關勤務需求,安排於109年7、8、9、10、11、12月份徵集入營。相關作業規定請詳閱內政部公告,或電洽內政部役政署聯絡人: 吳應敏,聯絡電話:049-2394462、金門縣政府民政處兵役科黃小姐,聯絡電話: 082-318823#6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