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污臺中港逐步展成效

記者陳應交/台中報導

臺中港區每年10月至翌年3月海風強勁(常有7級以上強風),為降低逸散性貨物裝卸作業產生揚塵(空污),港務公司要求裝卸業者遵照環保法令規定改善裝卸機具,並訂定相關要點及滾動檢討,要求裝卸業者加強污染防制及現場管理作為,如有違規情形則勸導改善,或依商港法、租賃契約規定辦理。

港務公司要求裝卸公司提出裝卸機具的改善計畫,並邀請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臺中市政府環保局參與審查,經審查通過後始得依申請方式進行作業;港務公司也逐步規劃逸散性貨物集中管理,避免污染向外擴散,除了要求裝卸機具應符合規定外,相關作業方式之改善,如灑水、清潔、運輸車輛管理等,各項措施均合乎港務公司審查小組要求,若認定有顯著改善後,為善用其他碼頭使用率,才允許至其他散雜貨碼頭作業。

在訂定裝卸作業前、中、後相關規範及措施中,港務公司嚴格要求裝卸業者確實辦理「開工前準備工作」、「完工後環境復原」,並填報「開工前自主檢核表」、「完工後自主檢核表」等措施,港務公司巡查同仁於作業中嚴格督導及勸導改善,亦會同航港局及環保局辦理港區聯合稽查工作,如發現違規情事將要求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將移送航港局裁罰。

港務公司每年皆提報「溫室氣體與相關空氣污染物排放管理報告」及「臺中港區環境調查監測分析」給臺中市政府環保局備查,分析歷年盤查及監測資料,臺中港區貨物裝卸粒狀物排放量對照比基準年(103年)呈下降趨勢,總減量成效約44%。同時,懸浮微粒(PM2.5、PM10)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等空氣污染物皆有逐漸改善之趨勢,逐步展現改善成效。

目前臺中港已擁有各項自動化卸儲設備,裝卸效率高及防制空污效果佳,即使面對海風強勁於惡劣環境下裝卸貨物,仍透過裝卸機具與作業方式之改善,並輔以加強巡查等日常管理作為,已大幅改善污染。今後也將持續精進管理作為,兼顧裝卸效率及化解社會大眾對港口環保所產生的誤解及汙名化,更期盼臺中港帶動中部地區的經濟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