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糊翁騎車出門走路回 所長鷹眼助尋回

【記者劉明吉/高雄報導】

一名63歲常先生,於日前慌張至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報案,表示停在住家門口的機車不見了,希望警方協助查找,所長曾益章獲報後,立即與警員李豐彥前往住處關心,並於住家周遭展開搜尋,不到10分鐘,就在住家附近公園發現機車蹤跡,看見愛車順利被找回,驚呼說道:「我想起來了,15號騎車到公園運動啦!」

於日前,一名63歲常先生慌慌張張地跑進文山派出所,一見到所長曾益章便說:「所長!所長!我的車原本都停在住家門口,怎麼不見了啦!」所長曾益章立即帶著警員李豐彥跟著常先生至住家了解狀況。

常先生焦急的向所長表示:「我最後看駕機車的時候是大約在15日晚間8點多的時候,就停放在家門口。」所長便先安撫常先生情緒:「你先冷靜一下!你先跟我說平常都會去叨位?」在與常先生確認機車相關資料以及常去地點後,便帶著常先生至住家周遭進行查找。不久,所長便在常先生住家附近位於文建街與文武街交叉口的小公園停車格,發現符合特徵的機車,走近一看果然就是常先生的愛車。

常先生看見愛車就在眼前,驚呼道:「我想起來了啦!我15號騎車來運動啦!」終於尋車鬧劇真相大白,原來15日常先生晚間8時騎乘機車至公園運動,回家時一時忘記自己是騎乘機車前來公園,就這樣徒步走回家,一直到17日上午才驚覺一直沒看到機車蹤影,才急急忙忙前來報案。返家前,常先生除了感謝警方幫他省了買車錢,也不好意思地跟所長說聲:「歹勢啦!所長,辛苦了!」

鳳山分局也特別提醒民眾,停妥愛車要離開前,可以花個10秒鐘,將車輛停放的位置拍照紀錄或是注意一下附近明顯的標示,如此一來,就可以節省找尋的時間,也不怕找不到自己的愛車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