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已按時驗車 不代表沒有欠繳使用牌照稅
【記者陳笠洋/苗栗報導】
日前民眾來電詢問他的車子都已經定期檢驗,為什麼會收到欠稅執行通知單?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車輛定期檢驗是基於交通安全的考量,須檢附有效期滿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代檢公司會檢查保險是否到期,提醒民眾有無應繳強制責任險。但未完納使用牌照稅之車輛,並無法源可強制民眾須繳清欠稅才可驗車的規定,所以車輛定期檢驗合格不代表車輛沒有欠繳使用牌照稅。
該局提醒民眾,車主如欲瞭解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時,請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查詢,如逾期未繳稅,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補稅外,依規定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請車主注意,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使用牌照稅問題,歡迎撥打服務電話373561、373562、37356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