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本縣淘汰二行程與電動二輪車補助開始受理 – 焦點時報

108年本縣淘汰二行程與電動二輪車補助開始受理

【記者吳旻高、湖明嬛/金門報導】

縣府108年4月29日發布「金門縣一百零八年度淘汰機車及新換電動二輪車補助要點」,淘汰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中央加地方的補助合計最高為新臺幣47,000元。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為了鼓勵二行程機車淘汰與推廣電動二輪車,自104年8月起對淘汰二行程機車、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二輪車與新購電動二輪車提供補助,補助金額逐年降低,今(108)年為最後一年補助。

為了配合環保署汰舊政策,今年縣府的補助金額由原新臺幣500元提高為1,000元,加上環保署補助500元,淘汰二行程機車的補助總合為新臺幣1,500元。另為了提高電動二輪車的購買意願與保障鄉親使用電動機車的品質,縣府除了向離島建設基金爭取輕型以上電動機車每台新臺幣24,000元的補助(總計有200台額度),並延續認證經銷商模式(有維修據點、電池保固、優惠承諾),淘汰二、四行程機車購買輕型以上電動機車,縣府及中央的補助合計最高新臺幣47,000元,且認證經銷商會提供一款輕型電動機車,在扣除各項補助款後,鄉親只要負擔約新臺幣20,000元(不含牌險及運費),就可以取得。

如果沒有舊車淘汰,新購電動機車也有總和新臺幣37,000元的補助;而為鼓勵鄉親持續使用電動機車,新購電動機車滿一年以上本縣民眾加入電池交換可一年補助新臺幣2,000元,已使用滿三年之車主購買第二顆鋰電池最高補助新臺幣5,000元。

環保局還強調,今年是環保署補助的最後一年,家中有二行程機車的民眾更應認真考慮,把握時機汰換。有關詳細補助資訊請參考環保局網站,或聯絡環保局082-336823轉214陳先生、(082)336193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