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三寶」違規左轉 害人慘摔腳底抹油溜了 – 焦點時報

「馬路三寶」違規左轉 害人慘摔腳底抹油溜了

【記者林志強/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蔡政翰日前擔服事故處理勤務,接獲報案在東區自由路與復興路口發生1件交通事故,警方到達事故現場時,1名手腳有擦挫傷的王姓駕駛(男83年次)供稱,事故發生前他直行在自由路上,1輛機車從左邊橫越而來,他為閃避該車緊急煞車,電光石火的瞬間一切都來不及反應,他因此連人帶車慘摔路上。摔倒後站起來卻發現對方出現在馬路的另一頭,卻一臉與他無關的看熱鬧態度,沒多久就消失無蹤,王姓駕駛見肇事者竟漠視不理,懇請警方能將肇事者找出來,賠償他的損失。

馬路三寶違規左轉 害人慘摔腳底抹油溜了。(記者林志強翻攝)
馬路三寶違規左轉 害人慘摔腳底抹油溜了。(記者林志強翻攝)

警方為了解事故情形,立即調閱監視器以及協請路過車輛提供行車紀錄器,來還原真實現場,很快的即掌握肇事車輛車牌及肇事人,本案肇事人為趙姓駕駛(男60年次),到案後供稱他在自由路與復興路口要左轉時,有先打方向燈並確定後方沒有來車才左轉,左轉後聽見機車摔倒聲,發現對方已經起身,以為與自己無關就離開了。趙姓駕駛一副自己謹守交通規則的說詞,稱有打方向燈並查看後方沒有來車才左轉,然該路口設有2段式左轉標誌及標線,且從行車紀錄器清楚可見,趙姓駕駛左轉時與王姓駕駛已距離不到1公尺,這種自殺式攻擊根本沒有人可以躲得過,趙姓駕駛撞即當下隨即轉頭查看,明知肇事卻不下車處理,未停留就腳底抹油溜了,實在令人無法接受。幸經警方努力追查,終於偵破本案,王姓駕駛也非常感謝警方的認真辦案,事後警方依照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將趙姓駕駛函送法辦。

馬路三寶違規左轉 害人慘摔腳底抹油溜了。(記者林志強翻攝)
馬路三寶違規左轉 害人慘摔腳底抹油溜了。(記者林志強翻攝)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本案趙姓駕駛明知左轉害人摔倒發生交通事故,卻當沒事離開現場,已經明顯觸法,且有疑義理應由警方處置現場,而不是以自己的認知來處理事情,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沒有自行研判肇事責任的權利,即使無任何肇責也不能不協助救護傷者,否則撞人後致人死、傷而逃逸,即觸犯刑法185-4條明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趙姓嫌疑人肇逃之行為除了須承擔刑事責任外另還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實屬得不償失」。

馬路三寶違規左轉 害人慘摔腳底抹油溜了。(記者林志強翻攝)
馬路三寶違規左轉 害人慘摔腳底抹油溜了。(記者林志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