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營業車汽燃費3月1日開徵 – 焦點時報

春季營業車汽燃費3月1日開徵

【記者張文晃/高雄報導】

108年春季營業車汽燃費於3月1日開徵,繳費期限至3月31日止,高雄市營業車繳費通知書印製共約1萬2仟件,已於2月25日寄發,請車主按時繳納。

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陳崑山表示,汽燃費繳納方式多元,持繳納通知書可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納,亦可使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撥打語音電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以金融卡轉帳繳納,公司法人亦可事先向監理機關申請自動轉帳服務,省時又方便。

如有其他汽燃費問題,可洽詢高雄市區監理所企劃及裁罰科(電話(07)361-3161轉分機401~408),將有專人為您解答,敬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