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鐵路法案件 林鐵及縣警局聯合勸導 – 焦點時報

違反鐵路法案件 林鐵及縣警局聯合勸導


〔記者吳玉芬/嘉義縣報導〕阿里山林業鐵路沿線擁有豐富的生態環境,是遊客喜愛探訪的旅遊秘境。近日曾發生民眾於多林至十字路段行走鐵路而受傷之案例,影響列車行駛及旅客安全。林鐵及文資處於今(1)日聯合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十字派出所,針對該路段勸導民眾不得行走鐵路,以確保行車與自身安全。

林鐵及文資處於107年7月1日成立後,鐵路沿線治安也由鐵路警察移由地方警察負責,林鐵及文資處即與嘉義縣警察局保持密切聯繫、通力合作;為避免旅客行走鐵路,提升旅客安全,林鐵及文資處特於今年1月1日起每日正班車延長行駛路線至十字路站,以提供旅客搭乘,並增設禁止行走鐵路告示牌,另函請相關登山團體勿再辦理行走鐵路活動,同時請站務人員及在地社區協助向旅客宣導,但仍有部分登山團體不聽勸導。
為加強宣導效果,前於108年1月23日會同警力前往當地向民眾宣導切勿行走鐵路及遵守相關規定,於1日再次聯合當地警力進行宣導及查緝工作,於林鐵51.1公里第45號橋梁西口發現2名遊客由多林站往十字路站方向違規行走鐵路,遊客表示因不熟悉規定並非有意擅闖鐵路,考量遊客態度配合及不是以開罰為目的,而是讓民眾了解法令,避免再犯,當場開立勸導單,並說明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通行,違反者將依同法第70條處罰1至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