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左轉只看一邊 致少年慘摔 賣菜阿媽留線索助警逮人 – 焦點時報

大媽左轉只看一邊 致少年慘摔 賣菜阿媽留線索助警逮人

【記者何權璋/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日前獲報有1名騎士摔倒在南京路武德路口,警方到場時發現,1名4肢多處擦傷的劉姓少年(男88年次)稱他騎機車直行,突然1輛機車在他右側的路口直接左轉,害他煞車不及與對方撞上,致慘摔在地上,而對方沒有倒地,事故後卻若無其事的直接騎走,只留下滿身是傷的他留下原地,因此向警方報案,希望能找出肇事者,向對方索賠,但這個地點沒有監視器,路上的過路人也搖頭,勸傷者可能要自行糊牛屎(台語自認倒楣的意思)。

大媽左轉只看一邊 致少年慘摔 賣菜阿媽留線索助警逮人。(記者何權璋翻攝)
大媽左轉只看一邊 致少年慘摔 賣菜阿媽留線索助警逮人。(記者何權璋翻攝)

警方接獲這個案件也不敢大意,詢問幾個路人,終於問到1位賣菜阿婆,賣菜阿婆跟警方說她好像隱約看到是1輛紅色機車,騎士好像也穿紅色衣服,由於這是1個非常寶貴的線索,只能從外圍監視器抽絲剝繭過濾清查經過的紅色機車,皇天不負苦心人,比對事故時間,終於掌握1名穿粉紅衣服騎乘紅色機車的大媽,將她約談到案,59歲簡姓大媽辯稱她是看沒有車才左轉的,對方撞到自己機車,但自己並沒有倒地,看對方好像沒事,就直接騎車離去。但劉男表示對方經過路口時僅看右邊沒車就左轉過來,自己還按喇叭提醒她,沒想到煞車後,還是發生擦撞,導致自己摔車。事後警方依照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將簡姓駕駛函送法辦。

大媽左轉只看一邊 致少年慘摔 賣菜阿媽留線索助警逮人。(記者何權璋翻攝)
大媽左轉只看一邊 致少年慘摔 賣菜阿媽留線索助警逮人。(記者何權璋翻攝)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本案簡姓駕駛左轉未注意直行機車發生交通事故,卻當沒事離開現場,已經明顯觸法,且有疑義理應由警方處置現場,而不是以自己的認知來處理事情,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沒有自行研判肇事責任的權利,即使無任何肇責也不能不協助救護傷者,否則撞人後致人死、傷而逃逸,即觸犯刑法185-4條明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簡姓嫌疑人肇逃之行為除了須承擔刑事責任外另還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實屬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