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友人要求道歉 男持瓦斯手槍傷人
【記者張文晃/高雄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保泰路上某釣蝦場,日前有民眾來電報案表示包廂內有酒客發生衝突,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接獲報案立即至現場處理,警方到場發現莊姓被害人(男,72年次,毒品等前科)於二樓KTV包廂內遭人持瓦斯槍射擊造成眼睛、後腦、脖子受傷,警方利離聯絡救護並將傷者送醫救護。

經警方了解,其中一位吳姓嫌犯(男,70年次,有傷害、公共危險等前科)因與友人於KTV飲酒後不明原因摔酒杯並氣憤離去,莊姓被害人、張姓被害人(男,75年次,毒品、公共危險等前科)不滿吳嫌離去,便傳訊息要吳嫌回來KTV包廂道歉,吳嫌便心生不滿,返回後便與莊男、張男發生扭打,吳嫌拿出一把瓦斯手槍朝莊男開槍,並以槍柄攻擊張男頭部。

警方到場後立即協助莊男送醫,後將吳嫌、張男帶回派出所以釐清案情,經警方檢測該瓦斯手槍雖無殺傷力(非槍砲),惟吳嫌之行為已傷害他人而不法,全案警詢後依殺人未遂、傷害案移送高雄地檢署進一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