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拜神撞上路旁車倒車先溜 神也不拜了

【記者劉明福/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於前,獲報1名羅姓(男79年次)車主報案表示,將自己的1輛汽車停在臺中市南區合作街94巷1間廟宇旁去處理事情,準備取車時發現自己停在巷內的車子竟被擦撞,看著自己左前保險桿都是遭擦撞的痕跡心疼不已,羅姓車主不甘損失,向警方報案,希望能找出肇事者,向對方索賠。

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掌握車號以車追人,將陳姓(男50年次)肇事者約談到案,陳男辯稱他本來要去附近的廟宇拜拜,但發現自己有輕微擦撞到1輛路邊的車,於是也不拜拜了,直接倒車就離開巷子,辯稱以為對方車輛沒有怎樣,才會開車離去等語。警方發現監視器中的陳姓駕駛,在小巷中擦撞上1輛汽車,直接倒車就離開,甚至沒有下車查看。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陳男因故撞上路邊停放中機車,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肇事雖無人受傷,陳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該逃逸之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