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機車換牌躲查緝  終究難逃警法眼! – 焦點時報

偷機車換牌躲查緝  終究難逃警法眼!

【特派員林惠貞/台中報導】

中市1名陳姓主嫌(男、22歲)與另1名陳姓共犯(男、20歲)日前凌晨1點,共乘1部懸掛它車牌的機車,沿路尋找行竊目標,陳姓主嫌徒手竊取被害人停放於路旁的機車後,由陳姓共犯騎乘贓車,再由陳姓主嫌在後以腳推的方式駛離現場,並於逃逸過程中又將竊得的贓車改懸掛它車牌。復經警方縝密追緝下,研判陳姓主嫌會再度騎乘該部贓車,便規劃埋伏,果不其然發現陳嫌蹤影當場將其查獲,陳嫌犯行終究難逃警方法眼。

偷機車換牌躲查緝  終究難逃警法眼。(特派員林惠貞翻攝)
偷機車換牌躲查緝  終究難逃警法眼。(特派員林惠貞翻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警員陳世聰、卓冠有於107年9月23日受理民眾重機車失竊案後,隨即積極調閱監視器,展開偵查,因犯嫌相當狡猾,於犯案過程中數次更換車牌,意圖躲避警方追查,但警方也不是省油燈,經調閱過濾數十支監視器後,終於掌握贓車蹤跡,因研判犯嫌仍會食髓知味使用贓車,警方傍晚便整裝即前往該處埋伏,過程飽受蚊蟲叮咬之苦,但終究皇天不負苦心人,復於107年10月10日18時許,這名竊賊欲再度騎乘該輛失竊機車時,被埋伏的員警一擁而上查獲,陳男一度嚇到驚呆,警方隨即出示相關佐證資料,讓陳嫌百口莫辯,他自知事跡敗露,只好乖乖俯首認罪,並配合警方到所製作筆錄,警方另通知陳姓共犯到案說明,並將車輛查扣發還失主,同時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竊盜行為為法律所明文規定處罰之罪章,萬不可因一己之念,竊取他人財物;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終將難逃法網之查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