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療養院對於社區民眾擔憂設置性侵害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處所之聲明
【記者張光雄/南投報導】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為精神科專科教學醫院,核心任務為「提供精神病人完善的醫療照護」,並謹守以病人為中心及照顧弱勢的精神,積極地推動精神疾病的預防、治療、與復健等任務,善盡公立精神醫學中心之職責。草屯療養院於民國72年成立,經歷任院長及全體員工努力,已從兒童早期療育到老人長照,從心理健康促進到緊急住院醫療,均兢兢業業,積極打拼,提供完整的精神醫療照護。
性侵害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處所的設立,必須經由政府整體完整評估。草屯療養院住院中之1000餘位精神病人均為功能退化、弱勢之個案,需要草屯療養院提供完整且持續之治療。照護弱勢個案為草屯療養院重要公醫使命,草屯療養院各類型病床已不敷使用,並無空間可以設置性侵害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處所,且考量整體精神病患之照護,亦不適合在草屯療養院院區設置此類處所。
綜合考量動線規劃及安全之限制,一般精神病患治療環境及活動參與權益之維護,對周邊民眾及社區公衛任務之衝擊,草屯療養院自我評估後,已於107年5月31日評估會議,正式表達草屯療養院院區實不宜成為性侵害加害人之強制治療處所。此外,醫療用途建物或設施改建等工程計畫執行,須先提報計畫送地方及中央政府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續須向地方政府建管單位申請建築執照且須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地方政府及民眾之意見亦須一併納入考量。
綜上所言,草屯療養院院區不宜設置性侵害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處所,其理甚明,未來草屯療養院將持續專注核心業務,照顧好精神病患,促進民眾心理健康,體現完善精神醫療價值,成為社區民眾精神健康守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