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辦理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 可申請政府補助 – 焦點時報

雇主辦理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 可申請政府補助

【記者張光雄/南投報導】

政府為鼓勵雇主提供企業托育福利服務,營造友善職場育兒環境,補助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辦理托兒措施,107年第二次經費補助受理申請中,自6月1日起至7月15日止,歡迎雇主踴躍向縣府提出補助申請。

南投縣府社會及勞動處表示,現今家庭結構轉變,小家庭、雙薪家庭的員工身兼數職,兒童照顧便成為很重要的經濟議題,因為兒童托育除影響員工生產力外,也會影響整體勞動力的質量發展。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以解決員工子女托育需求,對內不僅營造友善職場環境,對外亦可提升企業社會形象。

在補助經費方面,雇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的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第一年最高補助200萬元,設置後可連續5年申請補助,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另雇主以提供受僱者子女托兒津貼做為托兒措施者,每年最高也可補助60萬元。

南投縣府提醒有意提出申請的事業單位,可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網址:http://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上傳,並於填寫完後列印,以郵寄方式向縣府社勞處勞工及青年提出申請,如有疑義,可洽詢:勞動部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85151,或洽縣府社會及勞動處049-2222106分機1821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