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影片如李宗瑞翻版 鳳警逮獲「攝」狼破案
【記者劉明吉/高雄報導】
鳳山警察分局日前獲報,一年約25歲女子(化名花花)聲稱在網路SKOUT交友軟體遭不知名男子以誘騙方式對其攝錄性愛影片,並以該影片恐嚇其交付財物,且偷取其財物,警方即成立專案小組據以偵辦。
經警方調查, 1犯嫌王○森於網路SKOUT交友軟體邀約花花,欲以新臺幣5萬元整實施性交易,並於交易過程中,在花花不知情之情形下對其實施攝錄,更趁花花前往浴室盥洗時竊取其國民身份證及金錢財物,並以該攝錄影像做為恐嚇取財新臺幣1萬整,表示如向警方報案,則會依照該地址向其家人及其報復,且已將性愛影片備份,倘若遭警方查緝,則會交付友人散撥該性愛影片,使花花心生畏懼。
鳳山警察分局佐警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所核發之拘票,在王嫌所投宿之旅社(新興區中山一路上)拘提王嫌到案,並現場查扣隨身攜帶之平板電腦一台等證物。
經詢後王嫌坦承犯行不諱,依刑法恐嚇取財、恐嚇危害安全、妨害秘密及竊盜等罪,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另經警方檢視該查扣之平板電腦發現涉有多部影像檔為其他被害人之性愛影片,研判王嫌利用該手法得手多次,遂報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擴大清查有無其他被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