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生好奇偷開車 撞毀店家招牌 – 焦點時報

國三生好奇偷開車 撞毀店家招牌

【特派員林惠貞/台中報導】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蔡嘉仁清晨接獲通報前往南屯區南屯路及文心路口處理交通事故,到達現場發現一台白色自小客車擦撞路邊停車及店家招牌,但未發現該車之駕駛人,正打算聯繫車主至現場之際,並於現場發現一名少年不斷在事故現場徘徊。蔡員上前詢問少年是否有看見事故發生情形,見少年支支唔唔,後來車主到場後認出與蔡員談話的正是自己的兒子,才知原來是兒子闖下大禍,所幸這場車禍並沒有造成人員受傷。

 

國三生好奇偷開車 撞毀店家招牌。(特派員林惠貞翻攝)
國三生好奇偷開車 撞毀店家招牌。(特派員林惠貞翻攝)

郭姓少年(16歲)向員警表示,因一時好奇心作祟,覺得開車很帥氣,才會未經過爸爸同意擅自將家裡車輛開出門試駕一下,結果要右轉彎時因操作失控才會撞到路邊停車車輛及店家招牌,對自己的行為深深感到後悔。蔡員於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後,立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1項1款開單告發少年無照駕駛人、車,並交由其家長帶回。

交通分隊分隊長顏志明表示,青少年對於使用汽機車缺乏應有的安全駕駛知識、技能與法規觀念薄弱,家長應多注意青少年之行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未滿十八歲之人無照駕駛汽機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且將處以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汽車所有人允許駕駛人無照駕駛其汽車者除處罰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