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公共造產有成 南投縣榮列「全國縣(市)級第2名」 – 焦點時報

推行公共造產有成 南投縣榮列「全國縣(市)級第2名」

【記者張光雄/南投報導】

內政部辦理107年度推行公共造產業務成果績效考核結果業經公布,南投縣經查核評定為縣(市)級第2名殊榮,另外草屯鎮公所及鹿谷鄉公所經縣府推薦參加全國公共造產工作競賽,亦分別榮獲綜合營運類(草屯鎮公所)第1名及殯葬設施類(鹿谷鄉公所)第3名殊榮,各獲頒100萬元及80萬元之獎勵金,該部另將擇期公開頒獎表揚各獲獎單位。

縣府指出,目前全縣公共造產主要項目為骨灰(骸)存放設施,除爲民眾提供殯葬服務需求外,其收入更能挹注鄉(鎮、市)庫收入,107年度全縣公共造產事業總收入新台幣3億4,040萬元,解繳鄉(鎮、市)公庫者亦達1億7,413萬元,其所得收益除可改善地方財政外,並可用以發展地方建設,以營造完善居民生活環境,縣內各鄉(鎮、市)公所均充分利用地方特色及資源,配合地方財力及物力,創辦因地制宜之新興事業,並克服困難、積極妥處解決,進而針對經營管理,提出創新及改進措施。

107年度南投縣能囊括3項殊榮,需歸功於縣府及各鄉(鎮、市)公所各承辦業務同仁戮力發展公共造產事業始能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