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二杯藥酒撞三部車 肇事女悔不當初遭移送
【記者劉秝娟、廖怡婷/台中報導】
和平分局谷關所員警於日前,獲報在轄內台八線29公里處之松鶴橋旁,發生車輛擦撞事故,經員警到場處理,對肇事女子實施酒精測試,呼氣酒測值竟高達1.01mg/l,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經員警調查,肇事的楊姓女駕駛家住潭子,昨天下午下班後至谷關十文溪部落找友人聊天,並喝了二杯藥酒後駕車離開朋友家,於行經上述時、地,楊女稱剛好手機鈴聲響起,為俯身拿手機,不慎撞上路旁停放之3部自小客車,除造成自駕車輛右前方幾乎全毀外,亦造成停放於路旁之3部車輛前後保險桿及部分車身鈑金嚴重受損,幸無人受傷,惟楊女除須賠償龐大之車損費用外,亦將面臨酒後駕車之公共危險罪刑責,悔不當初。
和平警分局長黃永志呼籲,請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因一時的貪杯可能造成終身遺憾,千萬不可心存僥倖,酒駕除了自身危險之外,還可能造成其他家庭破碎,使無辜的人、車遭受傷害,千萬別逞英雄,釀成大禍;另行車中,亦請駕駛人不要分心使用行動電話,以免造成危險。酒後駕車,害人又害己,和平分局將持續加強取締,以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