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記得喔!為您的愛車保個險!
【記者劉明吉/高雄報導】
近來,高雄市區監理所發現汽機車所有人常常因為忘記投保或續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致被掣開未投保強制險罰單,有日漸增加之趨勢。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汽機車所有人(使用人),原則上,汽車之保險契約期限為一年;機車之保險契約期限為一年或二年,且建議應屆滿前一個月內辦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續保手續,以免因為實際投保時間較交通違規時間晚,而遭舉發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
換言之,若保險契約未維持有效(或曾中斷),汽機車所有人為警察舉發交通違規後,雖馬上辦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為汽車者,仍會被處分新台幣3,000元至10,000元罰鍰;為機車者,仍會被處分新台幣1,500元至3,000元罰鍰。
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冬啟程更籲請汽機車所有人(使用人),倘於原保險公司所留之通訊地址變更,應主動告知保險公司,以免未收受保險公司之續保通知,致產生被掣開未投保強制險罰單或理賠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