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上場˙簡政又便民』加速核發建照、提升驗收及估驗付款效率
【記者張達雄/雲林報導】
落實簡政措施、提升行政效率,雲林縣政府今(18)日於縣府親民大廳召開「『雲林上場˙簡政又便民』-加速核發建照、提升付款效率」記者會,縣長張麗善宣布藉由法令的修改與流程簡化,成功提升工程估驗付款時效以及簡化建照核發期程,期盼縮短行政流程提升縣內建設品質,讓民眾感受縣府便民的誠意與決心。
『雲林上場˙簡政又便民』-加速核發建照、提升驗收及估驗付款效率『雲林上場˙簡政又便民』-加速核發建照、提升驗收及估驗付款效率張麗善向縣民報告兩項便民措施,分別為建照審查流程以及工程估驗與驗收流程簡化;建造執照審查流程簡化部分,都市計畫以外地區5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造執照,縣府已委任各鄉鎮公所,民眾申請建照時可直接向縣府或委任之鄉鎮公所掛號辦理,縣府將藉「封圖制度」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都市設計審議等平行分會審查,同時結合落實建築師公會審查由建築師簽證負責,加速建照核發時程。
張麗善向縣民報告便民措施工程估驗與驗收流程簡化部分,張麗善亦指出,縣府已在2月11日修正「雲林縣政府工程採購估驗付款及竣工驗收作業程序」,藉由新增估驗付款改為書面審查、修改初驗規定,以及提高辦理初驗的契約金額等方式,提升工程付款速度,盼吸引更多優良廠商至雲林投標,達到縣內公共工程品質的優化。
麗善指出 ,上任以來發現雲林縣的公共工程招標常發生流標、廢標情事,且雲林縣的公共工程付款延宕是全國第一名,為去除惡名,特要求業務單位簡化流程,比照6都,通盤檢討驗收及估驗付款程序,強化投資廠商對雲林縣公共工程的信心,而投標廠商也能順利取得銀行融資貸款,加速雲林縣的招商推動與公共工程建設,與6都並駕齊驅,縮短城鄉差距。
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建造執照審查流程簡化後,建築物規模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時,由建設處邀集城鄉發展處、地政處、雲林縣建築師公會推薦之建築師、建築物之起造人(業主代表)及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設計人本人)聯合審查,審查意見將現場一次告知補正,並同時讓業主瞭解案件進度,提高審查的時效與便利度。
工務處長汪令堯表示,「雲林縣政府工程採購估驗付款及竣工驗收作業程序」依據工程會函頒「公共工程估驗付款作業程序」之規定修正,新增估驗付款章節,並將派員現場勘驗改為書面審查,以簡化請款程序。
有關工程初驗部分,亦將全面檢驗修正為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1條第1項之規定,由主驗人主持驗收程序抽查驗核廠商履約結果,藉以鬆綁法規,有效提升採購效率;此次修正亦提高需辦理初驗之契約金額,由原先1000萬元提高至5000萬元以上才須辦理初驗,所節省下來之人力,將用以落實監督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提升工程施工品質。
張麗善強調,簡政便民及提升效率是當前施政的主要目標之一,期待透過今日兩項行政流程之簡化,讓民眾跟廠商立即感受「雲林上場、麗見改善」的施政願景,並盼藉此吸引優良廠商至雲林投標或投資,帶動縣內優質建設的興設與公共工程品質的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