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關稅震盪下的台灣抉擇 ? 戰略穩定與尋求談判彈性平衡

(焦點時報/鄒志中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近期的關稅裁決,如同向全球貿易體系投下一顆超級震撼彈,其影響遠超關稅數字的調整,更是直接撼動了長期以來以「對等」為核心的國際貿易談判基礎。當美國司法體系認定川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關稅的合法性嚴重違憲時,世界各國政府與企業並未立即表態,而是不約而同地展開一場技術性盤點:美國關稅法源基礎是否仍穩固?既有的承諾及「讓利」的條件是否需要重新評估?未來與美國貿易條件又該如何重新談判?

全球主要經濟體的審慎應對
面對這波法律不確定性,全球主要經濟體展現出高度的戰略審慎。他們的共同策略是「保留彈性、延後承諾、等待美國關稅制度更明朗時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先讓子彈飛一飛」?

歐盟立即啟動全面法律重估與國會程序檢視。
日本與韓國重新審視對美投資與補貼框架。
印度盤點敏感農產品與採購條件的政治與經濟成本。
加拿大與墨西哥則回歸《美墨加協定》(USMCA)既有框架,確保自身權益不受到侵蝕。

這些行動並非針對美國,而是體現了在美國關稅制度的核心法源變動時,拒絕過早鎖定長期承諾的理性判斷。他們深知,唯有在美國關稅制度性基礎穩固後,才適合去進行更有效的、更對等的協商。

台灣的單向承諾:戰略空間的自我限縮?
然而,台灣的反應卻與國際主流經濟體的趨勢背道而馳。在國際主流經濟體尚在重塑全球供應鏈之際,賴清德總統日前卻公開宣示《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沒有一絲要改變」,並期待美方亦能信守承諾。此舉雖在政治上展現其穩定與親美的姿態,但在專業經貿談判的視角審視下,無疑是過早地「壓縮談判的彈性與空間」。當其他國家以時間換取戰略縱深時,賴政府卻仍選擇以堅定對美國的表態以換取無知又無腦的綠營支持者的掌聲?

此種做法的更深層的隱憂,不在於台灣對美關係的親疏,而在於台灣未來的應變與再議價能力的喪失,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層面:

1. 談判籌碼的過早消耗:
一旦美方藉由《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或其他更具殺傷力的關稅法源,全面調整其全球的關稅結構時,台灣卻已公開宣示其「跪美賣台」、「不變」的立場,將使其在未來對《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在技術層面上難以再主張任何條件的修正。台灣的外交承諾一旦公開化,其撤回的成本極高,幾乎等同讓台灣失去重新議價的主動權。

2. 成本與回報的潛在脫鉤:
針對台灣原先談妥的15%關稅優惠,並非單一孤立的成果,而是與台灣的軍購、能源與農產品採購、企業赴美投資、國防預算佔GDP 3%…等一系列重大承諾相互交織的「包裹式交易」。但是,在美國關稅法源已遭美國最高法院裁決違憲之際,台灣若未同步審慎盤點其原有交換條件是否仍具等價性?台灣的傳統產業將承受更巨大的不確定性。特別是台灣機械、工具機、零組件、石化與農業…等關鍵輸美傳統產業,一旦美國關稅稅率再度調整或其他國家已成功爭取到更優渥的輸美關稅條件時,台灣的傳統產業恐將面臨被慘遭淘汰出局的高風險。

3. 專業經貿判斷受制於政治語言:
成熟國家在制度變動期往往採取「技術性延後」,並賦予其專業談判團隊充足的操作空間。台灣此刻若過度強調政治穩定,反而可能束縛住談判團隊未來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重新談判的應變能力與「讓利」條件調整的彈性。真正的可靠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並非盲目聽從「美國爸爸」的要求,而是在美國關稅規則有所變動時,能夠更理性提出符合台灣產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合理修正。

美國內部變數與潛在的戰略空白
此外,美國政府亦正經歷一場前所未有的法律「後座力」。現在已有超過1,800家企業,包括Costco Wholesale、Goodyear Tire & Rubber與FedEx…等美國跨境進口業界巨擘,已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提起「退稅」訴訟,要求退還逾1,300億美元超徵的關稅。這清楚表明,美國本身對於關稅政策的制度性衝擊還仍在消化之中,其關稅法規與關稅政策的走向仍充滿變數。在美國政府關稅法規與關稅政策的走向尚不明朗之際,賴政府卻率先宣告「不變」,這無異於在一個動態變化的棋局中,率先表態選擇「跪美賣台」? 放棄了可以預留後手、要求再重啟談判,提出符合台灣產業整體利益最大化合理修正的可能性?

從宏觀的戰略層面來審視,美國政府關稅潛在的變數更值得警惕。川普近期的國情咨文刻意淡化中國的議題,「不提」本身可能就是一個重要的戰略訊號?若未來美中之間存在某種「交易」的空間,台灣是否會被納入「賣台」的條款之中?這種風險並非是劇烈的中美碰撞,而是一種更隱蔽的、更具「賣台」可能的戰略性放棄,其後果及影響力可能更為深遠?

建立韌性夥伴關係的三大支柱
在上述複雜且不確定的背景下,台灣的對外經貿策略更應以「保有彈性」為核心,而非過早地「自我設限」。台灣真正合情合理的戰略合作,應該建構在以下三大支柱上,以確保台美關係更大的韌性與兼顧台灣更長遠的利益:

1. 法源穩定前提: 確保任何長期承諾皆須明確連結美國政府穩定的關稅法律架構,避免依附於易受政治或司法挑戰的單一條約火髓未無法量化衡量效益的所謂「政治默契」。
2. 成本對價對等:台灣應將軍購、投資、採購…等的各項承諾視為動態的、相互依存的交換條件,而非單向的給予;當一方基礎改變,另一方有權要求重新修改「讓利」及「賣台」條款。
3. 制度回旋空間: 在所有協議中預留具備應變能力的調整條款,以有效因應全球稅率或貿易規則的未來變動,以保障台灣傳統產業的輸美國際競爭力。

否則,台灣若僅將「15%關稅」視為單一的「成功」政治敘事時,而未從結構性角度審視其長期對價關係與台灣高階晶片產業鏈人才流失及台積電技術外流的風險,其效力恐終將淪為一時的「大內宣」政治語言。歷史的經驗一再證明,經貿談判的真正勝利,不在於單一稅率的短期獲得,而在於長期付出的成本與產業風險對沖的動態平衡。當既有的貿易談判法律基礎既然已經被美國最高法院裁決違憲,台灣理性的應對之道是更全面、更深入的盤點與審慎的國會討論,並接受國會及台灣民意嚴格的監督,而非固守僵化的「跪美賣台」立場。

若台灣在追求與美國政府戰略合作的同時,卻刻意犧牲台灣經貿政策應有的彈性與務實,最終要承擔代價的,就不是單純的喊喊口號自嗨「自欺欺人」,而是台灣更實實在在的產業競爭力的長期流失、政府的財政負擔加劇,以及台灣難以彌補的政策自主可控的選擇空間。真正成熟的民主國家,絕不會在美國關稅變局中高調宣稱「沒有一絲要改變」,而是在不確定的美國恣意調整關稅的過程中,保有審時度勢、以及更靈活應對美國關稅變局的智慧與能力。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