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雇主僱用藥癮更生人 桃竹苗分署運用就服計畫及就業促進措施、職場關懷等服務 – 焦點時報

鼓勵雇主僱用藥癮更生人 桃竹苗分署運用就服計畫及就業促進措施、職場關懷等服務


▲桃竹苗分署運用「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協助曾服刑超過13年的小張(化名),成功重返職場任職大客車駕駛員(圖非當事人)。(圖/桃竹苗分署提供)

【焦點時報/記者羅蔚舟報導】為協助曾施用毒品者重返職場,並鼓勵雇主僱用藥癮更生人,勞動部推動「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提供一案到底就業服務,並運用就業促進措施、職場關懷及追蹤輔導等服務,幫助藥癮更生人重建生活、融入社會。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協助曾服刑超過13年的小張(化名)至友善廠商擔任駕駛員,迄今已穩定就業9個月。

56歲的小張(化名)因吸食毒品而入監服刑超過13年,長時間與社會脫節,出監後多次投遞履歷都石沉大海,面臨失業及經濟等壓力,小張前往竹北就業中心於地檢署駐點服務尋求協助,經就服員一對一諮詢,盤點他過去工作經驗及專業技能,瞭解到小張入監服刑前具有大貨車及遊覽車駕駛的經歷,並擁有大客車駕駛執照,就服員運用「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雇主僱用獎助措施,提升雇主聘用意願,並積極提供個案資料減輕雇主的顧慮。小張也在面試前先行參加職業安全教育訓練課程,以提升成功的機會,最終小張順利推介至友善廠商擔任大客車駕駛員。

小張目前已穩定就業,積極的工作態度獲主管及同事的讚賞。小張表示,感謝竹北就業中心的協助,在就服員的陪同與指導下,順利找到工作,並從中找回自信心。開始工作後,仍持續收到就服員關懷工作適應狀況,讓小張更有動力揮別過往繼續前進。雇主也表示,小張工作表現良好,與同事間相處融洽,高興有他的加入。

桃竹苗分署長賴家仁表示,為鼓勵藥癮更生人就業,勞動部推動「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包含雇主端的僱用獎助以及勞工端的就業獎勵,只要雇主僱用藥癮更生人滿10天就符合僱用獎助資格,最高發給14萬4千元。勞工部分,適用對象從事月薪制工作滿1個月就可以領取就業獎勵,前6個月每月發給5千元,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每月發給6千元。

此外,桃竹苗分署積極與跨單位協作,除整合社會資源透過企業及各政府機構協作,致力開發友善廠商,運用僱用獎助及就業獎勵等措施重建個案重返職場自信心,同時並協助媒合就業,共同營造有助於藥癮更生人重返社會的支持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