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有房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開徵 請承租人依限繳納 – 焦點時報

縣有房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開徵 請承租人依限繳納

【記者張光雄/南投報導】

南投縣縣有房地109年1至6月租金及使用補償金,於7月1日至7月31日開徵,請各承租(使用)人注意於期限內繳納,逾期繳納將依滯納期間加收違約金,如有未收到繳款書者,請逕洽縣府財政處補發,聯絡電話049-2243734。

縣府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經濟層面廣大,縣有非公用不動產承租人109年度全年應繳租金減收2成,本次地租減收機制,皆無須承租人提出申請。防疫期間如各承租人有緩繳租金需求者,得洽縣府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12月底前繳清,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以助民眾減輕負擔並度過疫情衝撃。

各承租或使用土地所在地之縣庫代理機構如下:南投市為台灣銀行南投分行;埔里鎮為台灣銀行埔里分行;草屯鎮為彰化銀行草屯分行;水里鄉為彰化銀行水裡坑分行;竹山鎮為台中商業銀行竹山分行;名間鄉為名間鄉農會;鹿谷鄉為鹿谷鄉農會;中寮鄉為中寮鄉農會;魚池鄉為魚池鄉農會;國姓鄉為國姓鄉農會;信義鄉為信義鄉農會;仁愛鄉為仁愛鄉農會;集集鎮為集集鎮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