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幗不讓鬚眉 落實勤務查獲槍枝
109年06月20日21時許,三分局安順所女警蔡佩娟擔服勤務,於本轄北安路與安通路口停等紅燈時,見對向機車待轉區停等紅燈之兩輛機車駕駛人突然下車爭吵,其中一人自機車置物箱內取出疑似槍枝之物體向對方比劃,民眾遂向後方大喊有槍以吸引警方注意,持槍嫌疑人發現苗頭不對便將槍枝丟回置物箱內欲騎車離開現場,蔡員見狀遂迅速騎車上前追緝同時請求支援,在離路口數十公尺處將嫌疑人攔停,對嫌疑人進行盤查,支援警力迅速趕赴現場。
許嫌起初相當不配合,在員警逮捕過程中頻頻有小動作反抗,直到優勢警力到場支援後,許嫌眼看大勢已去,始主動交付機車鑰匙並配合開啟置物箱,於置物箱內起出改造手槍一把、彈匣一只及兩顆子彈,遂將許嫌帶返派出所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移送法辦。
此案起因係由於行車糾紛,幸而員警當下在現場立即制止,以免許嫌持槍傷人造成更大恐慌及危害,安順所員警忠勇之事蹟足堪表率。
第三分局許分局長平日就教育同仁落實勤務,主動盤查可疑人事物,宣示警方查緝槍毒詐欺竊盜及暴力犯罪之決心,以維護臺南市治安平穩、交通良好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