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點「光明燈」 中市公有路燈認養開放申請
【記者林俊維/台中報導】
台中市公有路燈約20萬盞,民眾愛心認養一盞一年只要1,000元,可在燈柱載明認養者姓名並獲頒感謝狀,憑認養收據可抵免所得稅,企業大宗認養還可列營業費用抵稅,即日起在「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開放線上申請,歡迎踴躍認養「年度光明燈」,照亮你我回家的路!
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市府自102年實施「臺中市公有路燈管理及認養辦法」,鼓勵各界認養路燈,一次最長可認養3年,申請人可自行指定認養「地點」及「盞數」,並載明認養者姓名,若不指定地點則由建設局或各區公所代為指定。
陳大田指出,目前已有許多善心人士及企業認養多處主要道路及設施公用路燈,尤其以道路名稱或諧音蘊含平安、富貴等吉祥意義的路段,最受民眾喜愛,例如光明路、永春路、平安路、富翁街、文昌路等,表示期望前途光明、青春永駐、永保安康、發大財、金榜題名等意涵,很有意思!
陳大田也提到,透過公有路燈認養,結合民間與企業力量,用認養款項挹注電費、維護與汰換節能燈具,樽節公帑,讓市府有餘裕經費挹注更多便民公共建設,同時有助於為企業及個人建立良好形象,一舉數得,有意認養者可於「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https://bit.ly/2LpoMaO )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