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道車未禮讓幹道車 交通事故頻傳
【記者吳旻高、湖明嬛/金門報導】
金城地區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事發於榜林林湖路之巷弄口,事發路口沒有號誌,騎在支道的機車,因為沒有禮讓幹道的機車,兩車交會當場撞上,其實像這種支道未禮讓幹道車先行所衍生的車禍層出不窮。
有關支道、幹道,怎樣區分禮讓,多數用路人還是霧煞煞;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令規範,有閃燈號誌的路口,閃紅燈就代表支道,閃黃燈則是幹道,因此閃紅燈得先禮讓閃黃燈車輛;而無號誌路口,地上或路邊有「停」或「讓」的標誌或標線就是支道,須禮讓另條幹道車輛先行;而在沒有號誌及標誌的情況下,則是少數線道讓多數線道,也就是小路讓大路,上路時,多注意禮讓,就能避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