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民時間開講 林明溱受理3件陳情案 – 焦點時報

縣民時間開講 林明溱受理3件陳情案

【記者張光雄/南投報導】

縣長啊!阮兜附近的野貓都利用隔壁工寮厝頂來阮兜放賽,足臭足臭,請縣長替我作主。

縣長林明溱今(10)日上午在縣府中庭主持南投市縣民時間,家住南投市信義街的游姓民眾長期受野貓糞便問題困擾,生活及環境品質深受影響,特别前來陳情,林縣長深入了解後,因該荒廢工寮位於私人土地,指示環保局協助游姓民眾與地主溝通拆除工寮屋頂,斷絶野貓通道,改善游姓民眾困擾。

縣民時間開講 林明溱受理3件陳情案。(記者張光雄翻攝)
縣民時間開講 林明溱受理3件陳情案。(記者張光雄翻攝)

今天共受理3件陳情案,除野貓案外,南投市陳炳穎先生也陳情有關位於名間大庄村共有土地雖經法院判决强制分割,卻遲遲未能取得土地所有權狀,請林縣長幫忙解决。林明溱詳細了解該案問題,主要是因法令規定須全部持有人繳納增值税完成後,方能申請土地所有權狀,該案因部份關係人一直不願繳納,以致未能完成法定程序,使其他關係人無法取得所有權狀。林明溱對此表示,該案既經法院判確定,已符合強制分割要件,但法令規定須全部持有人繳納增值稅後方能申請土地所有權狀之規定,恐為少數所有權人利用,規避繳納,衍生問題,喪失法院强制分割判决之意旨,似有不當,將請地政處行文請示內政部尋求解決之道。

縣民時間開講 林明溱受理3件陳情案。(記者張光雄翻攝)
縣民時間開講 林明溱受理3件陳情案。(記者張光雄翻攝)

另南投市鍾瑩素女士要在南投市内新段805地號新建房屋,該地須經私有道路,而申請建照時需要私有道路土地持有人同意書,3年來多方協調,多數地主皆已同意,唯一地主無法取得,致無法順利取得建照,遲遲未能動工興建,請林明溱協助解决。

林明溱表示,該私有道路位於未徴收綠化地,為私有地,該案須依法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取得通行權,方得申請建照,目前案主已取得多數地主同意,只有1個地主不同意,致申請建照受到阻礙,3年來多方奔走都求訴無門,經與建管處研議後,確定可依民法規定解套,在多數地主同意原则下辦理建照,讓鍾女士困擾多年的問題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