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守護你我的權利
【記者陳笠洋/苗栗報導】
稅務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於106年12月28日實施,其制定重點在保障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對納稅者權利更有保障。
該局說明,鑑於稅捐法令繁複,一般納稅者往往不能充分理解,該局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實施,設有3位「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主動提供納稅者妥適必要之協助,民眾如有需要,可向該局申請納保官協助。
該局進一步說明,該局網站(https://www.mlftax.gov.tw)已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提供相關法規、宣導短片、懶人包、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姓名、聯絡方式及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申辦方式等相關訊息,民眾可多加利用。
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