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 縣府團隊將送給農友大紅包 – 焦點時報

新的一年 縣府團隊將送給農友大紅包

【記者湖明嬛、吳旻高/金門報導】

稅務局主動清查屬「雜」地目位於農業區保護區土地,予以減免地價稅

為維護鄉親免稅權益,減輕其地價稅負擔,本於「愛心辦稅」、「服務到家」,金門縣稅務局會同縣政府建設處投入龐大人力,主動清查位於「農業區」、「保護區」之「雜」地目土地1萬3876筆,就符合申請改課田賦者計2063筆,面積96萬4468平方公尺,輔導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辦理改課「田賦」,達到免徵「地價稅」之節稅利益達90萬餘元,佔108年度地價稅實徵數2513萬7631元的3.6%。

據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之開徵係主管稽徵機關按照地政機關編送之地價歸戶冊及地籍異動通知資料核定,每年徵收一次。鑑於本縣未全面實施都市計畫前,屬「田」地目者,原始稅籍資料,均課徵田賦,緣於田賦業經行政院於79年核定停徵,故形同「免稅」,而屬「雜」地目,因非「田」地目,故稽徵機關係核課「地價稅」,而非核課「田賦」。

稅務局指出:由於土地其地目、等則之規定業於106年廢止,而依土地稅法規定,都市土地其都市計畫若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並作農業使用者,則徵收田賦。故若現行課徵地價稅之「雜」地目土地,其都市計畫若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並作農業使用者,係可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22條規定,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造具清冊檢同有關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改課田賦。

有鑑於為數不少位於農業區及保護區,並作農業使用者之「雜」地目土地,仍有課徵地價稅之情事,因納稅義務人不諳法令規定,申請改課田賦,致無享受田賦停徵之免稅利益。為秉持楊縣長上任後之「有感施政」理念,稅務局在局長翁自保「愛心辦稅」及「服務到家」的指示下,為維護鄉親免稅權益,減輕其地價稅負擔,認為有主動清查符合資格之案件,協助鄉親辦理免稅申請之必要。乃不惜投入大量人力,修改電腦程式,辦理全面清查、逐一比對。

據稅務局指出,經該局清查結果,其屬「雜」地目且課徵地價稅者,就高達1萬3876筆,扣除其上有興建地上建築物的265筆,餘1萬3611筆,經協調縣政府建設處提供農業區之土地8萬8494筆加以比對,扣除不符及已辦理改徵田賦土地外,尚有1575筆位於農業區之「雜」地目土地課徵地價稅,其108年應納稅額計43萬2332元,面積高達43萬7707平方公尺;另再就建設處提供之保護區土地計2萬6432加以清查比對,扣除不符及已辦理改徵田賦土地外,尚有488筆位於保護區之「雜」地目土地課徵地價稅,108年已納稅額總計46萬9504元,其面積高達52萬6760平方公尺。

稅務局局長翁自保表示,經內部資料初步清查判定結果,其屬「雜」地目且坐落於都市計畫之農業區及保護區,符合申請改課田賦,得享有免稅條件之土地計2063筆,面積高達96萬4468平方公尺,其108年應納地價稅額計90萬1836元,佔108年度地價稅實徵數2513萬7631元的3.6%。稅務局將主動儘速會同相關機關實地勘查,免再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若該土地並未違法改作農業用地使用以外之其他用途,則逕為改課田賦(目前停徵),109年起就能享有免徵「地價稅」之節稅利益,雖然因此每年稅務局將短收90萬餘元之地價稅,翁局長說:「這是政府本來該給的」。也是是縣府團隊以民為念,為鄉親權益「主動協助」、「服務到家」的貼心施政有感作為,是縣政府新的一年送給農友的小確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