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驗賣場及餐廳冬至應景食品 122件全數合格

【記者張越安/台中報導】

年底冬至即將來到,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前往傳統市場、生鮮超市、大賣場、餐飲場所、食品行等場所,抽驗包括湯圓、芋圓及乾豆類等122件冬至應景食材,全數符合規定,同時提醒民眾採購時,應選擇包裝完整、標示清楚的產品,並留意陳列環境及製作場所衛生,以確保飲食安全。

日前食安處前往民眾常採買的生鮮超市、傳統市場、餐飲場所、大賣場及食品行及製造場所等處,抽驗各式湯圓50件、地瓜圓或芋圓24件、乾豆類28件、紫米或黑米20件,共計122件產品,經檢驗非法色素、防腐劑、順丁烯二酸等項目,結果均全數合格。

食安處長邱惠慈表示,食品製造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食品添加物,若違規將依該法第47條,處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邱處長也提醒,由於冬至將屆,民眾購買市售湯圓,應選擇包裝完整、標示清楚的產品,並可留意陳列環境及製作場所衛生,以確保飲食安全。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專線04-22220655轉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