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民眾生活安寧 投縣環警聯合攔檢噪音車輛
【記者陳金泉/南投報導】
日常生活中的交通噪音,除了車輛本身機械運作所發出的「本質性噪音」,另外就是車輛刻意改裝後所發出的「炫耀性噪音」。而實際上,汽、機車引擎與排氣管改裝後,能輕易產生超過110分貝的巨大噪音,這等於是3輛救護車同時鳴笛時所發出的音量。
為了維護南投縣民居住安寧的權利,縣府環保局對於高噪音汽、機車的防治工作不遺餘力。首先,防治教育向下紮根,環保局每年不定期針對縣轄內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進修部進行「機動車輛噪音防制校園宣導」,主要目的係為能使剛開始使用汽、機車的學生,建立正確使用汽、機車的觀念,導正台灣盛行改裝排氣管的機車文化。
近年來,環保局也積極配合警察、監理單位,不定時進行道路攔檢,並在縣136、縣139、台3線及台21線等高噪音車輛熱門出沒路線,辦理跨縣市聯合攔查等,統計自108年開始至今,共計攔查檢驗26場次,查獲32輛次噪音不合格車輛,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共計處新台幣7萬200元罰鍰,後續並要求不合格車輛限期改善至複驗合格為止。環保局為強化稽查管制並兼顧車友合理合法改裝權益,呼籲民眾取締之重點在於「抓吵不抓改」,車主所使用的排氣管,若經環保局或環保署認證實驗室取得噪音檢測合格者,都可合法、安心的行駛於道路。
另外,為配合環保署機動車輛噪音管制策略修法,環保局表示,已研擬噪音管制法第八條規定:「經主管機關噪音檢(查)驗合格之車輛不得有使用未認證之排氣管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行為」草案,對於違反第8條規定者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為的就是遏止並避免高噪音車主在進行汽、機車噪音檢測時,會在檢驗前先改回原廠排氣管來通過檢驗,檢驗合格後再度裝回高噪音的排氣管之行為。
環保局表示,為維護南投縣居家安寧,並遏止或避免車輛刻意改裝所造成之噪音污染,環保局除持續受理民眾檢舉噪音車輛外,也會針對重點區域或路段,持續鎖定高噪音車輛執行環警聯合攔檢勤務,藉由專業任務分工、共同執行防噪作為,希冀減少惱人噪音問題,還給縣民安靜的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