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錯記車停處 誤為遭竊急報警 – 焦點時報

婦人錯記車停處 誤為遭竊急報警

 

〔記者林博文/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巡佐蔡英輝及警員張修閔於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接獲一名婦人到派出所報案,稱機車遭竊。該名婦人情緒激動,嘴裡喃喃自語:「我的車不見了啦!」警方先行安撫婦人情緒後,立即上前詢問失車原因始末。

 

該名婦人向警方稱,當天凌晨4點多時,將機車停放在嘉義市東區城隍廟後方停車場後,便去菜市場內工作,直到11時許下班返家時,便發現自己所停之愛車不見了,立刻到派出所報案,婦人並向警方表示,我平常都固定停在城隍廟後方停車場進去右前方第一格停車格,怎麼不見了,且我只有這一部代步機車。

 

經警方仔細比對車籍及婦人提供的相關資料,查證該車車籍資料,張員一邊調閱附近周邊監視器,蔡員陪同婦人至附近尋找,在蔡員耐心解說且帶婦人往停車位置周邊尋找,讓婦人回憶一下車會停在哪邊,經蔡員在繞過去停車場所停放自小客後方,終於找到愛車,事後婦人為自己疏忽將機車的停放位置記錯,還誤以為機車遭人偷竊,不停向警方道謝及道歉,因自己疏忽而造成警方麻煩,所幸有警方熱心的協助幫忙及冷靜的思緒,讓他能夠順利尋回機車。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許多民眾在停車時,未特別留意停車地點,而導致找不到愛車,建議可用手機照相,找一個醒目之標的物為基準,將周遭建築物之明顯特徵拍照留存,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且停放腳踏車時務必要上鎖,注意車輛的防盜保管,盡可能停放在燈光明亮及有監視器處所,避免車輛遭誤騎或遭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