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行軍蟲防治進入第二階段 強制噴藥 – 焦點時報

秋行軍蟲防治進入第二階段 強制噴藥

【記者湖明嬛、吳旻高/金門報導】

行政院農委會「秋行軍蟲災害緊急應變小組」日前召開秋行軍災害防救第四次會議,經由性費洛蒙偵查誘捕包含金門、馬祖和澎湖及台灣本島,共有21件通報案例,包括55隻的秋行軍蟲成蟲(金門則有官澳及西村確定案例),第一代秋行軍蟲來台的生活史週期已近羽化成蟲期,防疫調整進入第二階段–採行強制噴藥,金門縣政府依政策指示,進行金沙鎮黃姓農友玉米田確定秋行軍蟲農藥防治作業。

建設處副處長文水成說明,截至日前為止,金門地區民眾通報田間幼蟲件數10件確認5件,防疫所動員調查104件確認2件,合計7件,均已完成銷毀工作,總計移除感染作物面積8,620平方公尺,玉米2,735株,另於官澳及西村的費洛蒙誘捕器共發現5隻成蟲,在縣農試所等單位派員協助下已加快處理速度,防疫所配合第二階段工作感染區改進行農藥防治處理。

秋行軍蟲防治進入第二階段 強制噴藥。(記者吳旻高翻攝)
秋行軍蟲防治進入第二階段 強制噴藥。(記者吳旻高翻攝)

防疫所李有世課長表示,當台灣本島出現發育成蟲後,依防治措施標準作業流程,即進入第二階段的防治作為,從第一階段發現幼蟲植株及農田的「焚燒」及「掩埋」強制防治措施,第二階段發現成蟲後改為「強制噴藥」處理模式;農地發現秋行軍蟲成蟲後即劃定管制區,針對區域內所有植株,由防疫所督導噴灑藥劑防治,周圍並劃定緩衝區,巡察寄主植物是否有卵塊及幼蟲,並依防檢局公告藥劑種類輪流使用不同機制的藥劑,以免其產生抗藥性,同時懸掛性費洛蒙誘集器,不強制三個月管制,噴藥作業之第1次施藥作業由防疫所或防疫所雇工執行,第1次以後之施藥作業,由土地所有人或作物管理人執行(不另支應工資),藥劑由政府提供,施藥次數依寄主植物生長期而有所不同,至作物採收後,檢附施藥紀錄表送地方政府轉防檢局解除管制。

縣府表示,近期經由政策宣導,已接獲多起的個案的通報,但多數仍以斜紋夜盜蛾及玉米螟等害蟲為主,民眾不用過度恐慌,依防檢局公告緊急用藥包括賜諾特、諾伐隆、氟大滅、剋安勃、護賽寧、依芬寧、硫敵克、蘇力菌等共11種產品,金門縣防疫所已進行緊急採購,所內亦有100公頃用藥庫存,民眾若有疑問可聯絡洽詢(082-33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