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市府執行東豐快環評案有瑕疵遭撤銷 中市府啟動二階環評加快復工
【記者白信東/台中報導】
最高法院認定前市府團隊於104年啟動的東豐快速道路環評決議有所瑕疵,今年1月判決敗訴定讞,需重啟環評程序。市長盧秀燕上任後,日前已重新啟動環評招標,4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藉由更嚴謹的審查程序,化解民眾疑慮,預計111年動工。盧市長指出,地方居民或環保團體對於部分路段的開發方式有不同意見,盼議員也協助與地方溝通,讓建設圓滿完成。
台中市議會今(10)日進行市政總質詢,議員蔡成圭、何敏誠皆關心「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部分路段遭撤銷環評後,目前規劃的進度為何?
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自豐原沿著石岡到東勢,是市區往來山城地區的替代道路,前市府進行環評作業時,遭環團與民眾提起訴訟,最終最高法院認定環評有程序與內容瑕疵,今年1月駁回環評案,導致市府須重提環評程序。
陳局長指出,市府已依法於今年重新啟動環評招標,並於1到3月重啟環評,4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透過更嚴謹的審查程序,化解民眾疑慮,預計環評兩年內審議通過,110年發包設計,111年動工。
盧市長表示,東豐快速道路環評有一定的審查期程,約需花費兩年時間,尚未完工路段的規劃方案,有打通隧道或與東豐綠廊共構等方案,地方居民或環保團體皆有不同意見,都須經過環評程序,並完全尊重專業評估;盼議員也能協助與地方溝通,讓建設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