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察局成立交通事故診療團 全力防制減少死亡交通事故
【記者陳信宏/台中報導】
統計分析臺中市108年迄今死亡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因素有駕駛人、行人(乘客)、機件故障、道路設施等,其中人為因素占9成以上,再深入探討,有近3成是酒駕、闖紅燈、行人路權違規等重大交通違規肇事,顯示民眾駕駛行為及守法觀念攸關行車安全甚鉅。
為有效維護行車安全,臺中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成立交通事故診療團,著手針對轄區死亡交通事故發生較多或增加幅度較大之單位,前往協助檢視事故肇因、熱時、熱點,依地區特性,因地制宜研擬有效之交通執法策略及取締重點(如市區道路取締未禮讓行人,快速道路取締超速等等) ,在寒暑假、春節連假等重點時間規劃全市同步交通大執法專案勤務,遏止投機危險的用路行為;同時也聯合教育局、監理所、新聞局等加強交安教育與宣導工作,建立正確用路觀念,並邀集交通局、建設局及公路總局等道路主管機關現地會勘,研議改善道路設施,消除道路危險因子,降低死亡交通事故發生,以維本市行車安全,提供市民宜居、友善的環境。
近年在本市各道安編組單位(工程、監理、執法、教育及宣導等)通力合作及多重面向的努力之下,臺中市108年1至4月交通事故死傷人數計19,468人,較107年同期減少1,903人(-8.9%),交通事故傷亡人數呈現減少趨勢,顯示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環境逐漸改善。進一步分析本市肇事熱時以16-18時最多,8-10時次之,18-20時再次之,多集中在上下班尖峰時段;前五大主因分別為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依規定讓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左轉未依規定、酒醉(後)駕駛失控等,其中未注意車前狀態可能是駕駛分心或恍神,沒有專注開車。因此無論開車講手機、看電視、與朋友嬉鬧、疲勞駕駛,都要嚴厲禁止;後者是不遵守禮讓規則、闖紅燈、爭分奪秒的駕駛習慣所造成。這些肇因都是「小心謹慎就能避免」的事項——駕駛人未依行車規定而致使的災禍。若人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馬路也許就不再如虎口一般危險了吧!
在此特別呼籲民眾上下班時間車流量大,應養成禮讓習慣,遵守交通規則及正確的使用道路概念,預防潛在的危險因素,降低事故發生率。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沐弘特別引用紐約市警察局交通安全總監在今(108)年4月與該市交通局在推動零死亡願景(Vision Zero)的記者會上的一段話:「當一個家庭因車禍失去親人,那結果與其他暴力令家庭失去親人一樣悲慘」。交通事故致人於死,傷害的不僅是當事人,當事人的家庭也可能因此破碎,期盼全民一同努力防制交通事故,別再讓憾事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