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分局辦理(萬安42號)演習 召開協調會 – 焦點時報

第四分局辦理(萬安42號)演習 召開協調會

【特派員林惠貞/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為辦理「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昨(8)日下午3點在警四分局7樓簡報室,舉辦「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協調會」,會中邀集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憲兵隊、後備指揮部、南屯區公所、各里里長、各里守望相助隊、民防、義警中隊、防護團及學校代表等單位共同參加,希望透過事前完善的溝通與協調,讓本次的萬安演習更加完善,協調會由第四分局分局長林逢泉親自主持。

第四分局林分局長於會中表示,108年度中部地區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訂於108年5月30日下午1點30分至2點舉行,實施30分鐘「防空疏散」演練,檢驗防情警報系統,人、車疏散避難,及避難設施運用;會中除感謝各與會人員能抽空來參加外,也特別提出呼籲各單位人員能配合宣導及實施演練,並指示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應按規定接受憲、警及民防人員指揮,進行疏散避難,商店、居家者應緊閉門窗並實施燈火管制,籲請民眾切勿於演習期間在室外觀望徘徊,若經規勸仍未能配合實施疏散、避難,依據民防法第21條及第25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提早因應,當警報聲響起時,請不要驚慌,並配合執勤人員指示進行疏散避難,期望藉本次萬安演習,驗證本市全民防衛動員準備與轄內重要基礎建設安全防護之措施,俾強化軍民聯合防空作為與空防整備,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