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技術禁不起考驗 夜太深成肇逃藉口 – 焦點時報

右轉技術禁不起考驗 夜太深成肇逃藉口

【記者白信東/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日前接獲1件事後報案的交通事故案件,楊姓車主(男72年次)表示自己前天將車輛停在南區文林街旁,當天要去開車卻發現愛車明顯遭到撞擊,便向警方報案,希望能找到肇事者,好向對方求償。警方接獲本案後立即調閱監視器,很快就掌握肇事車輛車牌號碼以及黃姓(男72年次)駕駛人,並請黃姓駕駛到案說明。

右轉技術禁不起考驗 夜太深成肇逃藉口。(記者白信東翻攝)
右轉技術禁不起考驗 夜太深成肇逃藉口。(記者白信東翻攝)

黃男到案時稱當天在事故地點,因自己轉彎角度沒有抓好,確實曾碰撞1輛停於路邊的轎車,當下以為並不嚴重,且當時已是凌晨12點多,覺得時間太晚,因此沒有報警處理,直接離開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事故地點雖為窄小巷弄,但不至於難以通行,黃姓駕駛也有放慢速度,小心斟酌後才右轉,只可惜角度卻是「差很大」,車頭過了車身卻直接擦撞楊姓車主愛車。重重地撞擊力道讓黃男隨即在原地停留,而似乎在腦內天人交戰10秒後,就選擇直接離開,事後辯稱時間已晚,以為不嚴重,甚至沒有下車察看對方車輛云云,員警依規定舉發黃姓駕駛,而被撞楊姓車主也再三感謝警方的認真辦案。

右轉技術禁不起考驗 夜太深成肇逃藉口。(記者白信東翻攝)
右轉技術禁不起考驗 夜太深成肇逃藉口。(記者白信東翻攝)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黃姓駕駛因故撞上路旁車輛,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肇事雖無人受傷,黃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該逃逸之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