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品勿亂丟 處理有六步驟
【記者陳金泉/南投報導】
您家中是否存放著過期的藥丸、藥水或維他命呢?南投縣府衛生局提醒,不論是醫生開的處方箋或是非處方箋的用藥,都具有一定的藥理活性,有許多藥品在環境中是無法自然分解的,如果任意棄置藥物,不但浪費醫療資源,也會使得環境和生態受到污染與破壞。
如果您家中存放著備用藥品,一定要定期檢查,因為藥物一旦發生變質(變色、粉碎或潮解),不管是多久前拿到的,都要停止使用。過期的藥品應依照『廢舊藥品清除六步驟』處理及回收。
這六個步驟包含:一、將剩餘的一般藥水放置於夾鏈袋中。二、
將藥水罐用水沖一下,並狀沖過藥水罐的水倒入夾鏈袋中。三、可以用泡過的茶葉、咖啡渣或用過的擦手紙等,把它們和藥水混合在一 起送交垃圾車處理。四、將剩餘的藥丸從包裝(如鋁箔包裝、藥袋等)中取出,並全部藥丸集中在夾鏈袋裡。五、將夾鏈袋密封起來,就可隨一般垃圾清除。六、乾淨的藥袋和藥水罐就可以回收囉!
衛生局表示,麻醉藥品,癌症用藥、抗生素、避孕藥、更年期婦女服用的荷爾蒙補充藥品、降膽固醇藥、鎮靜劑及抗癲癇藥等特殊藥則可送到原開立醫院或藥局以醫療廢棄物處理。
衛生局呼籲,萬萬不可將沒吃完的藥留到下一次生病時再吃,甚至送給其他人服用,這是誤己害人的錯誤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