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警急救援 – 焦點時報

斗南警急救援

失智婦人撿回收迷航 驚險逆向快速道路7公里 

【記者蘇杉郎/雲林報導】

住嘉義水上失智婦人,日前獨自騎車外出撿資源回收,馬路迷航逆向快速道路7公里,精疲力竭,斗南警察分局大埤分駐所員警救援,協助婦人返家。

大埤所長陳文智、員警賴禹誠日前巡邏勤務時,接獲報案稱東西向台78線快速道路上有人逆向騎車。員警到場看見婦人正一手扶路邊,逆向緩慢牽車走在路肩上,險象環生,員警趕緊下車關心並用警車警戒,員警見其神色虛弱精疲力竭的樣貌,詢問其從何而來,無奈婦人因失智表達不太清晰。警方耐心慢慢問並利用警用行動電腦查詢系統,才知婦人之年籍資料。

失智婦人撿回收迷航 驚險逆向快速道路7公里 斗南警急救援。(記者蘇杉郎翻攝)
失智婦人撿回收迷航 驚險逆向快速道路7公里 斗南警急救援。(記者蘇杉郎翻攝)

警方調查後發現朱姓婦人,早上從家中出發撿回收,也不知道為何會到虎尾,因不認得回家的路,沿路詢問路上民眾怎麼可以回到嘉義,有位好心人告知可以從東西向快速道路較快,便直接騎車從虎尾上閘道,婦人騎上後發現不對勁,又不該如何是好的情況下,一路逆向騎7公里,後因高血壓發作及心臟不舒服,已經沒有力氣只好改用牽車行走。

所長及員警討論後,由所長開巡邏車警戒,並由員警將婦人之機車牽下快速道路,並帶回本所先行休息,並通知家屬前來本所協助帶回婦人,兒子到所後對警方表示母親有失智及罹患高血壓及糖尿病,如沒有警方的熱心協助,不知該如何是好,不斷道謝。

斗南分局分局長黃福良表示,警員為民服務的熱情,讓迷失的民眾終於找到回家的路,彰顯助人最樂精神!對於幼童、老人等弱勢,都將主動加強關懷協助,並確實掌握通報、主動協尋,能夠適時為民服務,都是警方的責任。另外,逆向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可處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若是故意逆向,還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5年以下徒刑,建議駕駛人行駛不熟悉路段,事前查地圖或參考汽車導航行駛,避免釀禍。